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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1,375億元防疫抗疫基金措施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20年4月18日通過一系列紓困措施共1,375億元的撥款申請(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FCR(2020-21)2),當中包括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資1,205億元以推行第二輪措施如下:

保就業、創職位和提升工作效能的措施

1. 「保就業」計劃

2. 創造職位

3.  「法律科技基金」


4. 2019冠狀病毒病網上爭議解決計劃

5. 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的資助


6. 遙距營商計劃


7. 對建造業顧問公司的培訓資助


8. 技能提升等額補助金計劃

對特定行業提供的一次性援助

9. 對補習學校的紓困資助


10. 對學校及專上院校餐飲服務提供者、學校興趣班及校巴服務提供者的紓困資助


11. 向註冊體育教練提供一次性的補助金


12. 為津助非政府福利機構聘用以給服務使用者提供訓練和指導的特約工作人員提供補助金


13. 都市固體廢物轉運服務帳戶持有人補貼計劃


14. 為本地漁農生產者提供資助


15. 為交易所參與者及證監會持牌人提供特別資助


16. 向地產代理業界的個人持牌人提供現金津貼


17. 向客運業界提供的補貼


18. 支援創意產業


19. 旅遊業支援計劃


20. 紓緩建造業的措施


21. 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元創方和反轉天橋底行動的營運機構提供資助


22. 航空業的補貼計劃

23. 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

受2019冠狀病毒病影響的處所的資助計劃

24. 遊戲機中心資助計劃

 

25. 商營浴室資助計劃


26. 健身中心資助計劃


27. 遊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28. 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29. 麻將/天九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30. 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


31. 會址資助計劃


32. 康體用地資助計劃

紓緩企業及個人現金流轉困難

33. 減免20%港鐵車費及暫時放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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