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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要求下的公司秘書
按照香港公司條例 (Cap. 622) 之要求,所有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擁有最少一名公司秘書,而該公司秘書必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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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8歲或以上,常居於香港的自然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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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公司,而該公司需於香港營運或於香港擁有註冊地址
每年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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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公司秘書一職以應付香港之註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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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擬週年申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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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司秘書行政問題上提供建議
私人秘書 vs 公司秘書
私人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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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是直屬的老闆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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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文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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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老闆處理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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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約會、處理文件檔案、打字、備忘
公司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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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職位並負責統籌公司業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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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聯絡各股東及政府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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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有關公司法或上市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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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公司的各項運作能符合有關的法例及監管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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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安排和出席各董事及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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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公司的管理及運作,從而向董事局提交各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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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高質素及確保客戶遵守香港法例之要求,客戶需立即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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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更改公司詳情(如: 股東或董事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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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營業或聘請員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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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回覆我們的電子郵件或通知
客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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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續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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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註冊辦事處地址(虛擬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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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公司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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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和保存法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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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和出席公司會議,並準備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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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和提交公司註冊地址變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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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和提交公司董事變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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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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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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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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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香港的銀行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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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及更新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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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及清盤
服務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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